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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节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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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蓝的大海上,一只巨大的船队在海面上前进,强劲的季风鼓荡着风帆,快捷而又顺畅,沿着海岸线航行熟悉的地段还行,到了舟船从未到过的海域,就需要小心翼翼的前行。

    刘仁愿的座舟行驶在最前面,笑苍生让人把自己绑在船头,手里拿着一根标了数字的软绳,不停地把铅坠扔进海里,然后再提上来,报出一个个的数字,船上有账房先生把这些数字一一的标在一张巨大的海图上。

    一些光着上身,有着各种颜色头发的家伙趴在甲板上擦拭甲板,很用心,甲板如果不仔细擦干净,会严重影响船只的使用寿命。一声尖厉的竹哨声响起,那些奴隶从甲板上站起来,把水桶里的脏水倒进大海,又从大海里拎上海水,匆匆的洗了手,就齐齐的坐在甲板上,厨子抬着一个大桶,给他们每个人的盘子里盛了满满一盘子米饭,又浇上一勺子鱼汤,还给每个人发了一个橘子,虽然酸的不像话,他们却吃的津津有味,老厨子叹了口气,嘀咕一声:“作孽哟,”就抬着饭桶下了船舱。

    云烨坐在甲板上给躺在旁边的旺财挠肚皮,这家伙终于心满意足了,五匹母马有三匹开始发情,旺财在后甲板上整整忙碌了四五天,这才有功夫想起云烨,见云烨坐在甲板上,自己也一头躺倒耍赖。

    “云侯,我不知道你为何要把那些海盗全部杀掉,却把这些奴隶一个不少的要带回长安,他们没了舌头,再到长安这种地方,估计没办法活下去。”

    云烨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对无舌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废人,只是他们没有放对地方,这些人要是在大食,估计连一年都活不过去,但是在大唐,有一个地方非常适合他们生存。或者说,那个地方需要他们这样的人,也只有他们这样的人才能守住秘密,虽然他们这一生不可能活着从那个地方出来,但是我保证他们会活的比在大食人的船上好一千倍。”

    无舌也蹲下身,给旺财挠挠脖子。自从旺财给他叼了一块绿豆糕之后。他就对旺财好感大增,虽然不吃旺财咬过的东西,但是这家伙的一片好心还是值得嘉许的。

    “你就不问问我准备把这些奴隶安排到那里去吗?”云烨玩味的问无舌。

    无舌连头都懒得抬低声说:“我无病无灾的活了这么久,服侍过三位皇帝,就是靠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一招,秘密这东西知道的越少越好,只有这样才能活的长久,想必李纲先生也对你讲过这些。”

    “无舌先生,我对于一些年纪活的久的人。都比较尊重,我总是认为,随着阅历的见长,智慧就会自动生成,所以对于一些老人的劝告,我从来都会记在心里。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细细的品味。我把这种品味称为自省。

    有时候受到的教诲太多,一时品位不完,我就会积攒起来,抽一个夜深人静的好时候,自己和自己对话,每回都觉得受益匪浅。现在的人一个个太过功利,也太过匆忙,他们不懂得从教训中总结好的经验,只觉得人生苦短。需要追求的事物太多,于是不断地得到,不断地抛弃,最后发现自己得到的居然不是自己想要的,只可惜,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我绝不会错过生命里每一个让我感动的瞬间,珍惜他们,把它当成我最大的财富,所以我从来就没有失去什么,我得到的已经太多,很满足啊,就在刚才,从你这里就撷取了一朵小花,我准备插在耳后,好时时闻到它的幽香。“

    头一回发现无舌的笑容很好看,先是眯缝起眼睛,然后两腮上的肌肉会堆起来,皱纹全挤在眼睛的部位,最后再舒展开来,宛如一朵盛开的千重牡丹。

    话有时候很多余,无舌拍着旺财的肚皮,发出砰砰的声响,不由得对于自己的退休生活极度向往。

    一个葛衣老者带着二三童子,在古松下,在清泉边,谈天说地,解释拳法要义,时而慈祥,时而严厉,那些童子乖巧而伶俐,捉着自己粗糙的双手,喊自己师傅,向自己提各种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要求。

    眼看着无舌陷进了遐想,云烨微微一笑,不打扰他,起身回到了船舱底层,那个大胡子贵族被铁链拴在柱子上,直不起腰,又坐不下来,只不过两个时辰浑身就被汗水泡过一样,全身散发出一股强烈的膻味,这是胡人最讨厌的一点,有狐臭也不知道把大汗腺堵上,让人恶心。

    冬鱼盘坐在地板上,对于狐臭完全无视,犹自一口肉,一口酒的吃的酣畅淋漓,见到云烨捂着鼻子走下来,赶紧把云烨扶住,底下黑咕隆咚的把侯爷摔着就不好了。

    大胡子见到云烨无力的嘶喊:“饶了我,饶了我。要不然你就杀了我。”

    冬鱼手里的链子一松,大胡子如同烂泥一样瘫倒在地板上。

    “告诉我,你是如何想到来我大唐?九十天的航行,你们是如何克服败血症的考验?”

    “我的祖先,伟大的穆拉,在一百年前就到过这片土地,在一个叫明州的地方居住了超过二十年,他是一个博学的人,在隋国他向那些有学问的人请教,钻研隋国文化,而且娶妻生子,死后就葬在明州,我父亲后来辗转回到了巴格达,就把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伟大的先知,先知听到那些故事之后感慨的说:“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就凭借这句话,我的父亲也成为了毛拉,我从小就学习这些知识,之所以会说你们的语言,是我从小就在鞭子的教导之下学会的。

    先祖从隋国回家的时候,记录了各地的人情风俗,所以我知道哪里能够让我们取得补给,哪里能找到新鲜的食物,安拉保佑,我们一行人平平安安的抵达了父亲临死前都念念不忘的土地,父亲说了很多,唯一没说的就是你们这里的人不但有优雅,懦弱的人,还有你这样比野蛮人还要可怕的人。

    我只不过想抢几名这里的女子,献给伟大的,智慧的,无敌的哈里发,顺便把安拉的旨意传播给你们,结果,我的同伴都被你捆在石头上杀死,死后还要接受野鸟的啄食,灵魂无法平安的抵达天国,他们为传教而来,死后却无法享受那些花园里的处女,你一定会受到安拉的惩罚。’“

    “默罕默德死了才不到两年,他的教义居然已经传播到了巴格达,这样的速度实在惊人,鲜血染红了沙漠,才有了血天使的传说,一手持剑,一手持《古兰经》,温和的教义之下掩盖不了你们贪婪的本质,流着奶和蜜的花园,扯淡,还有七十二个处女,长生不老的仆僮,永远是处女的老婆,你们是怎么办到的?“

    《古兰经》以善良,善行为根基,为什么会有你船舱底下的那群可怜的人?你往大海里抛了多少具尸体?你信的《古兰经》和我知道的不一样?“

    大胡子胡人激动地跳起来,听到云烨敢质疑他笃信的教义,虽然少了一只手,依然想要和云烨同归于尽,嘴里不停换的诅咒:“你会被从天而降的石头砸死,你会被漫天的蝗虫吞噬,你会被埋在最深的流沙下面不腐烂也不死亡。”

    云烨后退了一步,对他说:“大唐对于任何想要靠武力踏上我们国土的军人,给与他的只会是死亡和无尽的痛苦,至于那座花园,你们是回不去了,在大唐,你唯一的选择就是下地狱。”

    知道了自己该知道的,云烨就要准备离去,谁知道那个大胡子却发起疯来,一头撞在柱子的棱角处,几乎把自己的脑袋撞成两半,临死前还在祷告,希望无所不能的安拉饶恕他听到渎神的语言却无法捍卫神的尊严……

    看着他的尸体,云烨愣了好久,信仰的力量能够超越一个人对死亡的恐惧,他知道有这回事,但是事实发生在眼前给他的震撼还是空前的,这些人活得很充实,至少在这一刻,他们获得了极大地满足。

    死亡对云烨的触动不大,但是这种行为却让他对将来西域的战斗充满了忧虑,如果没有记错,高仙芝的西域之战,就是以失败收场,虽然有各种原因,强大的唐王朝在这次失败后,就彻底的失去了对西域的控制,得想办法啊,默罕默德给他们留下的精神财富,太恐怖了。

    另一个仓房里全是这次战斗过后收缴的战利品,可谓琳琅满目,精美的银盘,华丽的地毯,洁白的象牙,五颜六色的玛瑙,数不尽的**,品级远远超过了阿拉丁献给云烨的那些,只可惜,那家伙到死都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

    船到了明州,就会把这些战利品处理掉,然后分给那些出战的将士,留守的将士也有一份,只不过,数量就少了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