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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难得的迎来了自己的假期,整日里陪同皇后在玉山闲逛,有时候会去听听课业,有时候会去黄鼠家的馆子里用餐,不光是云烨喜欢在黄鼠家开的澡堂洗泡澡,皇后也喜欢,主要是这里的池子够大,人数够多。
不知道长孙这么尊贵的人为什么喜欢在大澡堂洗澡,反正云烨和李泰觉得满澡堂都是光溜溜的学生和先生,非常的有趣。每到这个时候云烨都会引吭高歌一曲,一首《北方的狼》引来无数学生的崇拜而恐惧的眼神,李泰到了这个时候都会离云烨远远地。
骊山有皇家的温泉池子不去,非要挤到大澡堂子,云烨心里已经觉得长孙可能有点变态了,不知道她老人家在看着那些年轻的身体,会不会自行惭秽?
“胡说八道!”辛月在云烨面前讲话的时候总是这么长气:“那里的陈设很好啊,一人一个木头阁子,里面有一个很大的木桶,木桶里还有一个横格子,人躺在上面舒服着呢,娘娘用的桶子都是用新松木才箍好的,热水一泡,不用放香精,就有一股子松木的清香,然后耳朵里在听着书院里那些傻丫头的悄悄话,确实比骊山那里的池子要好的太多了。”
原来是去听人家的悄悄话啊,云烨觉得已经能够理解长孙了,听着小姑娘的悄悄话,顺便回忆一下自己是怎么被李二骗的,两相印证之下,定会收获不浅。这一幕一定让长孙非常的痴迷,以至于李二要她回宫的话,她都置之脑后,还全力邀请李二也过来散心。
辛月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子,正在帮云烨清理脚底板的上的死皮。这些天走路走的太多,以至于脚底板上有一层厚厚的老皮。
辛月的手法非常的老道,刀子锋利,轻轻地一刀,一大片半透明的老皮就削了下来,非常有成就感的让云烨欣赏一下。又一脸烦恶的赶紧扔掉,似乎那东西很脏。
这活只有辛月能干,那日暮来干的话,会让云烨的脚上不满伤口,铃铛会犹豫好久不敢下刀子,至于小苗,还是算了,一刀下去,脚丫子在不在还俩说。
“今晚就不回去了。陪陪我。”云烨小声的对辛月说,今天白天陪着长孙爬了一躺鹰嘴崖,浑身都感到不舒服,严重的需要老婆照顾一下。
辛月左右瞅瞅,见丫鬟们都在屋外,就红着脸点点头,云烨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都已经是老夫老妻的了。怎么还这么怕羞?
“夫君这是多久没有这样松快过了?自从接了那个兵部尚书的职衔,咱家就过得很不开心。外面的人见了妾身也是尽量的赔着小心说话,何邵的夫人过来就差磕头了,以前的时候可不是这样,都是以姐妹相交的,现在左一个云夫人,右一个国夫人的叫的人心里不舒坦。什么时候咱们两家生疏到这种地步了?”
云烨苦笑一声说:“还能是因为什么,都是权势造的孽,以前的时候云家和何家那算得上相濡以沫的共生关系,现在不同了,一百个何家也比不上云家。所以何家人就认为自己已经没了和咱家平等对话的权力,赔着小心也就顺理成章了,你越是对她客气,她就会越发的惶恐,所以,咱们两家的交情只能在云家没落之后才会有可能重续,这就是人心啊!”
辛月也有些伤感,现在只要有妇人的聚会,她已经是坐在上首的人物了,和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夫人,老奶奶坐在一起,端着架子训斥,指责一下其余的妇人,并且训斥的理直气壮,别人也认可,再也不会有那个妇人在她面前显摆自己的首饰,或者夫君了,这样的生活辛月以前非常的喜欢,但是经历的多了,也就不在乎了,渐渐地那些聚会也就不去了,现在她最喜欢的就是能和丈夫单独在一起,哪怕是一夜也是好的。
辛月的腰肢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纤细了,甚至还有些赘肉,辛月只要看一眼自己的身体就叹息一声,这一点上,自己和那日暮几乎就没办法比,那个妖精明明和自己一样生了两个孩子,那个腰肢还是和小姑娘的一样纤细玲珑。
“娶妻娶才,纳妾纳色您说是不是啊,夫君?”辛月穿着纱衣靠在云烨的背上小声问道。
“你本来就很美,从见你那一天起到现在从来就没有变过。”
“可是妾身的腰身变粗了。”
“那又怎么样?还是一样的美,过几年那日暮那种妖精一样的身材就不吃香了,大家都喜欢胖胖的妇人,而且越胖越好,你现在胖的还远远不够。”
“真的?”
“当然如此,其实是阎立本,大小尉迟他们喜欢胖女人,所以画了好多的胖胖的女人,这是在引领人们的审美习惯,现在谁都知道阎立本他们的画值钱,所以也就照着画里的样子找女人,你不是经常去参加妇人的聚会吗?难道就没有发现胖子越来越多吗?”
辛月趴在云烨的背上翻着眼睛使劲的想,她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参加过那种聚会了,现在听丈夫一说,好像真的是那么回事,不但妇人越来越胖大,她们身上的衣衫也变得越来越少,现在非常流行露出大半个胸脯的那种装扮。
“是啊!夫君,妾身以前总是认为现在大家日子都好过了,干活少了,吃饭多了才会出现胖子,原来是因为这个缘故啊?怪不得史书上说: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这样的话,现在男人开始喜欢胖子了?”
辛月到了丈夫身边一般情况下就不带脑子,发现丈夫说的很有道理,立刻就笑的咯咯的,怪不得夫君总是喜欢往自己这里跑,那日暮打扮成一朵花,夫君也不太去。
夫妻并排躺在床上,总要摸摸捏捏的,没几下子就让人口干舌燥,火被点起来了,那就要管理,所以当两个人满身汗水的拥抱着躺好之后,就觉得很有趣,辛月拿头发捂着脸嗤嗤的笑,这样的感觉就像是偷情,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都能得到最大的满足。
第二天不到中午李二也来到了书院,估计一个人待在空旷的皇宫里也觉得无趣,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到了他这个地步,对感情的需求,远比对肉欲的追求要强烈的太多了。
“蝎子啊!这么大的确实少见,哦?王蝎?如此大的体型确实当得起王者。”李二进到长孙的工作室,一眼就看到被固定在架子上的两只巨大的蝎子,现在这两只已经取完毒液的蝎子还不够干,所以只能继续等着它慢慢的风干,但是它狰狞的样子依然让人不寒而栗。
长孙冲这皇帝笑了一下,就继续拿着一把软毛的刷子继续整理蝎子大鳌上已经有些散乱的绒毛,因为皇帝要来,长孙特意在蝎子的尾钩上加了两个套子,免得不小心伤了皇帝。
李二觉得干这个活计很有意思,于是也拿起一把刷子,学着长孙的样子重新整理蝎子的绒毛,或许觉得蝎子现在的动作不够威武,就用手想要整理一下蝎子大鳌的位置,结果用力稍微猛了一些不小心把钳子给掰了下来,拿在手里有点不好意思。
长孙再也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李二愣了一下,把钳子放在桌子上也笑了一声。
“陛下,这只蝎子已经快被风干了,那里经得起您这样掰扯,不过现在还有办法。”长孙说着话,就拿起俩根细针一头扎进钳子里,一头扎进蝎子大鳌的断裂处,直到完全固定好只好,这才松手,那只残缺的蝎子又变的威风凛凛。
“有意思,观音婢,今天不干别的,就是摆弄这些小东西,很有意思啊。”说着话,见到巨大的案子上还有一个箱子,打开后发现里面都是些奇奇怪怪的虫子,这些都是长孙打算做成标本的东西,现在唯一欠缺的就是往底下的标签里填筑这些虫子的来历和名称,以及它们的分类。
生物学如今在书院已经分成了两类,一种是微观生物学,一种是宏观生物学,研究微观生物学的家伙都被云烨弄去了秦岭深处的城池里,书院现在的生物学研究,其实就是对现有的物种进行编篡和分类,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生活在大唐的领土上,都必须对它们有一个确实的认知。
李二的硬笔书法也不错,由于书院对这些标签的要求必须用硬笔填写,所以李二就用一根鹅毛笔,蘸上墨汁,写的很是认真。
此时的李二什么都不想,一会翻翻书院制定的动物年鉴,一会参考一下动物的产地和习惯,最后才开始动笔摘录,干活干的非常的认真。
直到李泰送来饭菜的时候,李二才发现天上的太阳已经走到正中了。
洗了手之后,用勺子挖着自己盘子里的盖浇饭,朝对面的长孙说:“很有意思,刚才朕的心里平静无比,一门心思的钻进书本里。想的全是这种螳螂的生活习性,现在才知道原来螳螂生儿育女之后,为了保证后代的雄壮,雌螳螂会把公螳螂当做食物吃掉。”(未完待续。。)
ps: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