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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市警方在四川某地的同行配合下,好不容易找到了三十多年前就离开本地的林珍的户籍资料,然后得知了她在黑暗与贫穷中挣扎过的童年。<乐-文>小说www.しwxs.com
其实林珍的事在那个时代不算个案,她只是中国千千万万个封建思想严重家庭中长大的女孩之一,从小耳濡目染的全是世态炎凉,如杂草般挺过各种艰难生活,哪怕父母不重视不在意,亲兄弟殴打谩骂,她们仍然一天天长大。
在这种不健全的家庭教育影响下,她们有些人,终其一生没有反抗的勇气,学会逆来顺受,学会默默忍受着一切不公平对待,因为她们认为,生为女孩,她们天生低人一等,所以她们在人们看见的地方低着头弯着腰,毫无生气,只是勉强活着,比如林珍的二姐。
她们还有些人,性情刚烈,因为不甘心自己被牺牲的命运,又苦无毫无反抗的办法,连带着对生都已经不抱希望,与其如此痛苦地过着毫无意义被其他人奴役的命运,不如早死早脱生,这一辈子这么苦,但愿来世她能好好的,比如林珍的四姐。
她们中极少数人,聪明果敢,小心谨慎,成长过程中目睹过太多悲剧,从小就对自己将来的命运有些认识,更多的是担忧,她们会想方设法让自己过得更好一些,讨好父母,讨好兄弟,只为换得一口饱饭、一件蔽体旧衣,少一些毒打,可以让她们相对安静地成长,到得大了,她们多数会选择离家,不论是直接逃离父母的掌控,还是外出挣钱以证明自己的价值,前者与家庭决裂,在外面混得好与坏,一切都与家人无关,后者能一点点让父母认清。得罪逼迫这个女儿是没有用的,久而久之态度可能会有所好转。不论哪一种,至少这一类的人命运,比前两者要好得多。
所以林珍的大姐被殴打致死。二姐嫁给个智商相当于幼儿水平的白痴丈夫,三姐虽然算是不错,但她的丈夫没有劳动能力,生活贫困,四姐的坟头已经长满丈高的茅草。五姐和六姐为家里做牛做马多年,变成老姑娘了才因为弟弟要娶亲得以出嫁,可想而知,在农村那么大年纪的女孩能找到什么好人家?二十多年前的农村可不是现在,大龄男青年遍地都有,连离异丧偶女青年都有人抢着要。
与前六个姐姐相比,林珍无疑是幸运的,她至少闯出一条活路,虽然没有正经的婚姻,却生育了三个可爱的孩子。在田家锦衣玉食。这些都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从林家那个活生生的地狱逃出来后,林珍已经知道她的优势所在:她长得漂亮,有着南方女孩子典型的柔美,因为是家里最后一个女孩的原因,带着同病相怜的心情,她的几个姐姐对她都很照顾,她在林家生活的那十几年,虽然每天仍然要辛苦工作,但是还有两个留在家里的姐姐暗地里帮着干不少,所以她相对得。比她的姐姐们吃得苦少得多。她长相甜美,皮肤白皙,身材娇小,有着多年讨好人和看人眼色的经验。不论男女,都很难对着这个很会说话的小女孩有什么恶感,所以没上过几天学的她从一开始因为长得漂亮被安排在某酒店当迎宾,到得后来得以进大堂当个小领班,也是在那个时候,林珍认识了田兴远。
前面说道。看人眼色是林珍的本能,她很快就会人群有发现了田兴远这个优质股,他长得帅,又年轻,又有钱——穿的戴的都是名牌,吃饭总是他结账,打开钱包,里面的现金多得让林珍忍不住想流口水,还好色——身边带来的女伴换得比衣服还勤。这样的男人如果能搞上手,哪怕不能长久,也很是能捞一笔够她花用几年的钱了。
于是哪怕后来明知道田兴远家里有老婆,她还是义无返顾地开始勾搭他。那个时候,大约是80年代,经济刚刚开始搞活的时候,田家在当时整个b市都很有名,归国华侨,创业起家。但是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却没有像现在这样,男男女女的私生活完全可以用放荡来形容,那个年代,敢于不要脸的女人少,敢于为了别的女人跟老婆离婚的男人少,世人的唾沫星子完全可以喷死他们!
所以说,林珍有胆色有资本,却有些生不逢时,她天真地以为,只要生了孩子,那个男人就被她吃定了,所以瞒着田兴远偷偷怀了孩子。
不得不说,林珍的命还算好的,正好王彩纹不能生育,而田兴远需要一个儿子,所以林珍才得以登堂入室,享受着田家供给的一切,需要牺牲的只有名声和孩子。
孩子是什么?在林家听到看的都是,所有的孩子都只是让自己生活得更好的筹码。林家老爹真的喜欢男孩吗?喜欢的,可是为什么喜欢呢?大概是因为,在那个时候的农村,你家里没个儿子是会被人欺负的,别人会嘲笑你是绝户,所以林老爹才会拼着一口气一连生了八个孩子才盼来个儿子,如此急切地期盼来的孩子,难免会宠溺一些,母亲真的喜欢男孩吗?不一定,但是她知道,只有生了男孩,她跟丈夫的婚姻才能继续下去,不然她可能会在婆家和娘家所有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因为她是个只会生女孩的废物。所以哪怕再苦再痛,她还要一个接一个地生下去,林珍记得,她小的时候,母亲还不到四十岁,可是却看着比田兴远的母亲,赵晓虹这个看起来已经五十许的人还要老。她叹息一声,也许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是人生来就分了三六九等,有些人米满仓钱满筐,有些人却要发愁家里没有隔夜粮。
所以林珍更加坚定一定要不择手段过好日子的念想,她死死巴着田兴远,一个接一个不停地生孩子。
可是她不够了解男人,她想让田兴远跟王彩纹离婚娶她,根本痴人说梦,等了那么多年,浪费了那么多年的青春,接二连三地承受生育之苦,换来的全是敷衍,和田兴远越来越小的耐心。终于,在身边留下的小女孩也7、8岁了,她已经对田兴远绝望,可是三十多的她。人老珠黄,早已经没有再搏一次的勇气和能力。
可是她应该是不甘心的,怎么可能甘心呢?她拿着这么多年存下来的钱,带着那个小女孩逃离田家,还放火烧了自己的住处。只为没有人再找他们。
其实她想得多了,哪怕她带走的小女孩是田家的亲孙女,可是田得旺那人本身就重男轻女,他没有林家老爹那么夸张地公开卖闺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家不缺钱,养女儿那三瓜俩枣的他不在乎,如果处在林家老爹的位置上,他不见得做不出同样不要脸的事。
所以林珍真的多虑了,田得旺在这件事上下了封口令,从此估计除了田兴远和王彩纹。再也没有人记得林珍这个人的存在,更别提那个可怜的、本该享受着锦衣玉食的三小姐了。
自此,林珍音讯全无,没有回她避之如蛇蝎的老家,没有再出现在田家人面前,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警方查到这,线索就全断了,茫茫人海中,想要查一个叫林珍的五十多岁女人,有一个快要三十岁的女儿。无异于大海捞针。别说户籍登记资料了,随便一个人打开百度,输入林珍的名字,都可以看到海量的搜索结果。更何况,也许林珍离开田家后怕被找到,可能会抛弃这个名字不再使用。
她带走的那个小女孩,叫田诚思,在同一时间,以田诚思这个名字转到b市附近小学上学的女孩一个也没有。她离开田家时。是九十年代中期,那时我国的身份证想假冒还是很容易的,也许林珍真的用了假名,不光她,连带着女儿都用了假名。
然后是查姜凤瞳,得到一些不知道有没有利用价值的线索:姜凤瞳是被人收养的,她是在h省的一条省道边被人发现的,因为说不清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而被临时安置在h省l市的社会福利院,等待家人来寻找她,不过那个时候大家心里都有数,这个女孩八成是被家人给扔了的,那个时候扔女孩的事时有发生,不过像她这么大的孩子倒是少见。
真不明白为什么她都8岁了也说不清自己的名字和父母的名字,连自己上学的学校名字都不知道,要不是后来事实证明这个女孩不但不笨,反而很聪明,还真要以为她智力有问题了。
姜凤瞳在福利院住了两年,十岁的时候被一对结婚多年没有孩子的夫妻领养,过了十多年被呵护关爱的好日子,十八岁那年,她很争气,考入了b市医学院,后来又读了硕士,毕业后到第四医院工作至今。
姜凤瞳被人发现时与林珍带走的三小姐年龄相近,可是成年后的姜凤瞳可以明显看出与田诚岦没有任何的相似之处,一般来说,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完全不相似的概率与完全相似的概率是一样的,都低得可怜。所以警方一时也没有将姜凤瞳与田诚思联系起来,毕竟亲兄妹结婚这种****行为,额……恶寒啊~~
不过,等等,好像哪里不对,田诚岦是同性恋,他是不会碰女人的,他们似乎忽略了一件事,姜凤瞳肚子里原来那孩子,是谁的?
一般的女人,会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嫁给同性恋吗?哪怕结婚之前不知道,结婚之后也应该一早就知道了,现在又不是以前,离婚很丢人,再说田家也没有原先那么大的影响力了,姜凤瞳如果死活要离,谁也拦不住她,可是她偏偏一年多了,压根没提过离婚这事,田诚岦的不对劲,她非但不说,还帮着遮掩。
这里面有些问题。警方最终查到姜凤瞳的工作单位第四医院去了。
终于,当询问到外科的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医生邓治培时,他吱唔半天,最终承认他跟姜凤瞳有超越同事之外的关系。
他坦言,早在姜凤瞳结婚之前,他们两人就已经开始谈恋爱,可是因为他因为原先在国外留学已经跟同为留学生的妻子结了婚,毕竟后他在国外有过一段风生水起的日子,买了房子和车子,还有些存款,可是后来他的日子不好过,便回国寻求发展,但妻子的工作领域在国外很好找工作,在国内几乎没有就业前景,她不愿意回来,便留下了国外,两年后,邓治培认识了姜凤瞳,移情别恋,想跟妻子离婚,妻子提出,要么净身出户,要么他出国来找她,两种他都不想答应,所以两人的恋情一直保持得比较隐蔽,知道得人不多。
后来,姜凤瞳受不了了,嫁给了田诚岦,并跟邓治培说,知道他是同性恋,她跟他谈好的条件,彼此不干涉在外的生活,她也不会跟他有任何实质上的夫妻关系,只是名义。
邓治培不用离婚还能有温柔的女朋友一直陪着,更是在姜凤瞳的带领下亲眼看到田诚岦跟个男人一起出入某酒吧,状似亲密,完全相信了姜凤瞳,没多久,姜凤瞳跟田诚岦结婚,婚后他们仍然保持着亲密关系,不久后,姜凤瞳意外怀孕,田诚岦无论如何也不想让她生下个不是自己的孩子,姜凤瞳吃了堕胎药,让田诚崇背了黑锅,拿掉孩子。
至此,警方确认,姜凤瞳早就知道田诚岦的性取向异常,还与之结婚,邓治培的作用应该不会有这么大,因为邓治培自己也承认,姜凤瞳在他眼中是个职业女性,有些拼命三郎的精神,跟他在一起的时间不多,尤其是两人结婚后,姜凤瞳总是对他若即若离,如果他不答应帮忙干些奇怪的事,她会很长时间不理他,直到他答应为止。
至于具体都是什么奇怪的事,等邓治培说了以后,警方兴奋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