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小说网 www.toutiaoxsw.com,最快更新犯罪心理:罪与罚 !
<!--go-->
李响岳关心则乱,只要文沫一出差,他在自己办公室呆着总觉得心神不宁的,生怕出点什么事。结果文沫这个没心没肺的孩子,还总制造些意外状况,让他搞不清楚她到底在做些什么,尤其是这一次文沫的手机打不通的时候,他血压飙升,差点没一头栽下去。
可不能放那疯丫头再在外面随便乱跑了,可是李响岳也知道以文沫的性格,不可能乖乖地一直坐在办公室里,天南地北到处飞是必然的,既然他栓不住那疯丫头的腿,就找个人跟着她保护她的安全也是好的啊!
李响岳在b市混了一辈子,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老头子人很正直还有点古板,大半辈子都是按照规矩办事过来的,但是这一次为了文沫的安危他也顾不得那许多了,直接找到了特警队,问他们要人。至于人选嘛,当然就是他一直看好的程功。小伙子来b市时间不长,但是架不住罗沁总在他耳朵边上说程功有多好多好,最主要的是对着文沫时非常温柔,看着她跟看着其她女人眼神儿都不一样。文沫的婚姻问题是个老大难,李响岳当她是自个儿亲闺女,着急着呢,想想如果把程功和她拴在一起,这日久生性什么的不就有了指望嘛,如果真能这样就太好了,文沫一辈子的安全就有了找落。因此李响岳生平第一次倚老卖老,把特警队那帮头头脑脑烦得直想撞墙,最终大手一挥痛痛快快地将程功打包送了出去,以便赶走这尊辈分很大,口才还十分了得的大神。
于是程功这个被牺牲的就委委屈屈的,由特警队前途无量的特警,变成了文沫身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保安,虽然他的编制和组织关系都仍然在特警队挂着,但是这工作性质不同了,他本来在特警队混的时间也不算长,副队长的位置等他走了。分分钟就会让别人顶上,以后就是他能回到特警队,估计也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
程功对着李响岳也是恨得牙痒痒的,但他拿着这倔老头没办法。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来接文沫,不过现在看到文沫一脸惊愕的表情,他觉得总算是心里平衡点了,也忍不住对她掬了一把同情泪。
文沫绝对不是一般的小女人,她可是比女汉子还女汉子的。现在就这么硬生生的让李响岳给安乐条不能甩掉的大尾巴,偏偏还是个熟人拒绝不得,以后他们两个呆在一起怕是有好戏看了。想到这儿,程功郁闷的心情突然间就觉得好多了。一个人倒霉,太悲剧,但是两个人一起倒霉,嘿嘿指不定就是一出好戏,程功突然非常期待他以后的工作生涯。
文沫第一时间冲回了犯罪心理学研究室,雄赳赳气昂昂地杀进了李响岳的办公室,程功耸耸肩。双手插兜,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前等着文沫出来,李响岳那个老狐狸认定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区区一个文沫还不分分钟就给摆平啊!果然不出他所料,文沫斗志昂扬地杀进办公室,不足5分钟,就灰头土脸的出来了,她狠狠地瞪了脸上带着坏笑表情的程功一眼,气呼呼地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哎呀不公平呀不公平。看看看看,文沫这才是亲闺女呢,他们两个现在可是平级,人家有宽敞明亮的大办公室。自己就窝在这个小隔间里,地方小得让他坐下之后膝盖顶着办公桌,怎一句憋屈了得。不过这个角度正好能够看得到文沫在办公室里的一举一动,气鼓鼓得像小青蛙的样子,落在成功的眼睛里,突然让他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可爱。
那么一瞬间的。程功觉得曾经高不可攀的女神走下了神坛,不再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是活生生的像一个女人一样,站在了他的面前。这种感觉是他以前没有体会过的,也许只是一瞬间的欣赏,被他误以为了心动,总之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只随意又看了两眼,便转过头,开始思考怎么样让他这憋屈的小隔间,能变得舒适宜居一点,毕竟如果没有意外,短时间内他可就得在这儿一直窝着了,李老狐狸是绝对绝对不会放他走的。
2000公里之外,六月份的西南地区,气温三十度以上是常态,太阳拼命炙烤着大地,每一个不得不在室外行走的人,都是一副清凉打扮,能穿多少穿多少,因此在满街白花花的胳膊大腿中,突然冒出来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中年妇女,那回头率可是相当的高。
众人跟看神经病似的看着她走进了公安局的大门,还没等他们收回视线,就看到一个大火球从大门里头冲了出来,一个人影在火中挣扎着,动作由最开始的剧烈到迟缓,最终一头栽倒在地,大致只过了2分钟的时间。
当众人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才看到公安局中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冲出来,拿着灭火器对着地上仍然在烧着的人形喷去,火很快被扑灭,地上留下的,是一句被烧成了焦炭的尸体。虽然已经辨认不出容貌,但大家心里都清楚,这就是刚才捂得很严实的那个中年妇女,她走进公安局的大门,就是去**的。
在人类发明出来的所有死法中,被烧死大概是最痛苦的一种。因为那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让人彻底死亡,血肉之躯被高温明火炙烤的痛苦,相信很多人在做饭的时候都体会过,但那仅仅是身体很小一部分不小心触碰到了高温物体或者被溅上了油,就已经疼痛难忍,被火活活烧死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大家可以自行想象。
公安局的大门外渐渐聚集起来了不少路过的群众,他们目睹了刚刚惨烈的一幕,都瞪眼等着看这些警察们如何处理。在阿尔县这个小地方,民风较为彪悍,警察和群众之间,矛盾由来已久,因为最近几年城市建设面临的拆迁问题,使得警民矛盾达到了一个极限点,平常的时候,警察的公信力就不高,这种时刻。一个女人短短2分钟不到的时间,就在公安局大门内活活被烧死,群众们当然想要警察一个说法,总不能是这女人自己是个严重的神经病患者。又有强烈的自杀倾向,然后跑到公安局门口玩**,就是为了让警察们替她收尸的吧?一个人能用这么极端,且动静极大的方式自杀,不是绝望到极点的人。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苏志刚和姜聪是今天的执勤民警,当他们看到那个女人进来,并且点起火的时候,一切已经太迟。那个女人自杀的决心一定十分坚定,能在短短2分钟时间内将自己烧成焦炭,她的身上一定加了不少的助燃剂,当他们取过来灭火器去灭火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他们一边打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一边将值班室床上的被单。先拽出来盖着尸体。门外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就这么让一句尸体光天化日的躺着,影响也太不好了。
这个女人,鼎鼎大名。阿尔县公安局的人就没有不认识她的。女人名叫阿花,至于她姓什么没人知道,他是阿尔县的老上访户了,两年前第一次到镇政府信访办上访至今,县里市里省里的信访局公安局,政府和党委,她不知道去了多少回。有的时候是她一个人,有的时候会领着个瘦小的小女孩一起。
至于她上访的原因,是为了解决她和她三个孩子的户口问题。按理说,中国这么多年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黑户人口大概有好几百万,已经成为了一个很难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不前不久,政府刚刚出台的相关政策,就是帮助黑户落户口的,虽然实际操作起来还有一定的不便之处。但是也确实有一部分的人,因为这个政策解决了户口问题。由此可以看出国家是在做努力的,愿意给所有的黑户解决问题,让他们能够正正常常的上学读书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福利。
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黑户如何成为黑户的,有着方方面面的历史原因,解决的手段,当然也不能一刀切,需要各政府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协调解决。国家的态度摆在这里,能在自己的国家堂堂正正地做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哪怕问题暂时解决不了,以后慢慢都会解决掉的,也不至于让阿花想不开就此走了绝路。
阿花的户口问题为什么一直没能落实,主要原因还在她自己身上。据阿花自己说,她是在五六岁的时候,被人拐卖,给一户没孩子的夫妻当闺女,搭桥领个孩子来的。在我们国家很多地区,一直都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一对夫妻如果常年没有孩子,领养一个女孩,一段时间后她就会带过来一个弟弟或者妹妹。虽然没什么科学依据,但是大家都挺相信的。按理说阿花被人领养了,不管是被买来也好,还是走正规的收养手续也罢,她都算是重新有了一个家,以后好好过日子就好。但是也算阿花的运气不好,等到她十岁上,那对夫妻真的生了一个孩子,有了亲生的这抱养来的孩子当然变成了野草,几乎被当成佣人一般作贱,不给饱饭吃,不给暖衣穿,阿花十五岁的时候终于受不了跑了。
可她只是个小女孩,不明白外面世道险恶,这一次又被人给拐了,卖到深山老林里给人当媳妇,17岁就当了妈,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因为常年挨打受骂,吃不饱睡不好,还接二连三地生孩子却没有足够的营养,导致她现在看起来就像四十岁的大妈一样苍老。
直到两年前,那个大了她起码十五岁的丈夫,醉酒回家的路上摔断了腿,想打阿花的时候再也追不上她,阿花的日子才好过一点,她也终于有机会,借着买生活用品的功夫,跑到了镇政府,哭着喊着说自己被拐卖被虐待的遭遇。
镇政府通知了派出所出警,如果证实她确实被虐待,那么虐待她的人可以先抓起来,保证她的安全,然后再慢慢查她的身份,证实是被拐卖的,愿意返回原籍生活的,政府可以安排人专门送她回去。
看着挺好吧?挺完美的解决办法吧?对阿花算是尽到责任和义务了吧?这人民公仆和人民警察上人民两个字当之无愧吧?
带着一腔热血,去抓这个有家庭暴力倾向的男人的警察们没有想到,阿花这个女人,绝绝对对是个疯子,她在镇政府里边说的,自己过的是多凄惨,一把鼻涕一把泪,还脱掉了外衣和长裤让所有的人都看着她身上层层叠叠的伤痕,还有背上和胳膊上现在还残存的青紫,那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恨不得立刻就把那家庭暴力男给抓来狠揍一顿,给这个可怜的女人出出气。
派出所的民警也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才跟着阿花去她家,准备为她撑腰。没想到等他们到了她家后,准备动真格抓人了,阿花那疯婆子却先跳了出来,对着抓着她丈夫不放手的警察又踢又咬又骂,说什么人民警察不给他们活路了,欺负他们家没钱了,要抓着她的丈夫让他们一家几口都活不下去了。哭声震天,引得整个村子的人都出来围观,那几个警察差点没让人给打了,最后是抄小路狼狈地跑了出去。
回了派出所,几个人狠狠骂了一通解解气这件事也就算过去了,他们在这一行干得久了,什么样的人基本上都见过,虽然像阿华这样的极品了一些,但是也算见怪不怪吧,如果事情到这儿就算完了,警察们顶多觉得阿花是一个受虐狂,被打骂了多年,有些斯德哥尔摩症候,这种家务事,他们管不了。
但是这个疯女人,从那天开始,隔三差五就跑镇政府和派出所来哭,又说自己怎么怎么被虐,怎么怎么可怜,警察怎么怎么不管,他们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等等等等之类的话。你说她是正常人吧,面对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询问她一问三不知,拒绝回答自己以前是哪里的人,是从哪儿被拐卖的,还有什么亲人在,还记不记得自己小时候的家在哪里之类的问题。你说她傻吧,她还知道趁着镇里赶集的日子,就坐在人最多的地方,呼天抢地的哭,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她抱以深切的同情,纷纷指责警察和政府的不作为,搞得镇政府的人一口老血憋在心中,恨不得把阿花给活撕了。(未完待续。)
<!--over-->